昨天正式簽約,一整個很緊張!
想想以前在大學的時候,
租屋契約反正就是簽下去就對了;
但是經過油頭鬥牛犬事件,
覺得還是白紙黑字的寫下比較好!

預計要3/4搬家...只要油頭鬥牛犬不趕人啦。
不過我發現一件很奇妙的事情,
當初我來台北的時候是9/4;我去找房子&鬥牛犬叫我搬家是2/4;
我要搬家是3/4!真的是很奇妙的時間點!

昨天見到房東他們都很親切,也很古意;
我們先把契約寫好,不要的條款劃掉,
沒想到他連看都沒仔細看...就簽名!
至於我自己填得租金的部分,
還是我跟他說我們都蓋章壓手印,這樣比較好。

現在只剩下要搬家了,想到3/4搬家覺得有點累,
因為3/3要上班,星期天休息一天隔天又要上班...
所以我還是決定一定要找搬家公司幫我弄到好。

原本上星期天想到自己要搬家還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;
總覺得一切都好不真實!
但現在簽了約,就真的要搬家了!

新家公共空間很大,
廚房也像是一般家庭的一樣;
微波爐、烤箱、電鍋都有!好興奮!!!^O^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ennifer05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